在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前,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指根据任何国家和地区的证券和投资法规所规定的有资格投资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专业投资者。例如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一、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二、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2、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如果您继续访问或使用本网站及其所载资料,即表明您声明及保证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为“合格投资者”,并将遵守对您适用的司法区域的有关法律及法规,同意并接受以下条款及相关约束。如果您不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或不同意下列条款及相关约束,请勿继续访问或使用本网站及其所载信息及资料。
投资涉及风险,投资者应详细审阅产品的发售文件以获取进一步资料,了解有关投资所涉及的风险因素,并寻求适当的专业投资和咨询意见。产品净值及其收益存在涨跌可能,过往的产品业绩数据并不预示产品未来的业绩表现。本网站所提供的资料并非投资建议或咨询意见,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及资料作出投资决策。
与本网站所载信息及资料有关的所有版权、专利权、知识产权及其他产权均为本公司所有。本公司概不向浏览该资料人士发出、转让或以任何方式转移任何种类的权利。
尊敬的投资者:
自凤翔多利证券投资基金(备案编码:S22788)(以下简称“凤翔多利”)和凤翔长盈证券投资基金(备案编码:S22123)(以下简称“凤翔长盈”)成立以来,我们一直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专注可持续增值,为投资者取得了良好收益。
根据合同关于投资范围的约定,现凤翔多利和凤翔长盈拟投资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凤翔智恒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备案编码:SCQ067)(以下简称“凤翔智恒”)。(详见俩产品基金合同第十一章、(三),投资范围:国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融资融券、股指期货、个股期权、股指期权、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中期票据、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发行的金融产品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
凤翔智恒的情况说明如下(具体以凤翔智恒基金合同约定为准):
1、投资目标:规划长远,进行重视成长性的价值投资;积极稳健投资,注重长期稳健回报,使基金资产安全可持续增长。
2、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沪深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债券(包括银行间债券、交易所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优先股、证券回购、存款、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分级基金B,但不包括非货币类ETF基金一级市场申购、赎回)、期货、场内期权、权证、资产支持证券、收益互换及场外期权(仅限于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作为交易对手)、证券公司收益凭证、银行理财产品。本基金可投资于证券公司(含证券公司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期货公司(含期货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在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发行并由具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机构托管或由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提供私募基金综合服务的契约式私募投资基金,也可投资于上述产品的劣后级份额。本基金可以参与融资融券交易、港股通交易、新股申购,也可以将其持有的证券作为融券标的出借给证券金融公司。
3、费用情况:在存续期不收取管理费、托管费、基金服务费、业绩报酬。
未来我们将一如既往、勤勉尽责,和投资者分享中国经济红利。
深圳市凤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日